第6章 夜访(六)
白女巫脸色一变,气急败坏地看着我。但很快地,她哈哈大笑起来:“苏墨,你认为这世上只有你一个吸血鬼嘛?!你不识抬举!不识抬举!我迟早能得到永生的力量,但是你!你却将在一个小时之后,在这间破房子里灰飞烟灭!孤苦无依!”
“哦。我不在意。”我笑岑岑地看着白女巫怒气冲冲地离开。但是当她一离开,我的笑容就垮了。我不认为她会在转化之后就放我离开。这个可怕的女人……她给我的,的确不是选择题。她只有一个目的——从我身上得到一切可以得到的东西后,铲除我。
我开始与束缚住双脚的铁带奋斗,这一刻我是多么地希望自己得到的黑暗天赋是无与伦比的力气!即便吸血鬼所有的力量都比普通人多出四倍,但依旧无法使我挣脱那该死的铁带!我不想死……不想被这个疯女人弄死……可是我却无能为力……
我不知道挣扎了多久,当我虚弱地靠在椅背的时候,大门被人一脚踹开了。今天是个大晴天呢,正午的阳关从门内闯入,边缘恰恰落在我的脚背上。我感受到了被烈焰焚烧的感觉,赶紧将脚缩了回去。白女巫撑着黑伞,站在阳光下。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她问我:“考虑的如何了?”
我嘲讽地看着她。
她说:“……你可真是倔强啊。你知道我不会留你到今天晚上的。你的同伴会来找你。所以,日落,是你最后的时间期限。”
我开始回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
想起婆婆给我唱的童谣……然后在白女巫不可思议的眼神下,用家乡话念出来:
……月光光,照地堂,年卅晚,摘槟榔,槟榔香……买菱角,菱角尖,买马鞭,马鞭长,起屋樑,屋樑高,买张刀,刀切菜,买箩蓋,箩蓋圆,买只船,船无底,浸死两个番鬼仔,一个蒲头,一个沉底……
阳光一点点移动倾斜。我坐在椅子上悠闲而惬意。而白女巫站在阳光下,一动不动,仿佛雕像。当她沉痛地命令那个男人去将黑布扯掉的时候,我笑着对她说:“白女巫,你昔日对艾薇儿做的一切与今日赋予我的一切都将有人千万倍地偿还与你!你将不得好死,骨挫灰扬,天堂地狱皆无你容身之处!”
我看到阳光下的她动了动嘴皮子,但我却什么都没听见……黑布被扯去。阳光从天窗洒落。金灿灿的。像是那年阳光明媚,从院子里的银杏树枝桠间落下。太婆坐在树下纳鞋底,唱着:“月光光,照地堂……一个浦头,一个沉底……”
·
jent
ofdoubtandpain
在基督的那个充斥着痛苦与猜忌的时代
我已存在
ashedhishands
我在耶稣洗手后将他推入地狱
并封印了他的命运
——《sympathyforthedevil》
正文 第30章 猛鬼食人胎(上)
我浑身上下为灼热的阳光焚烧。但是,我没有死亡。
两脚严重变形,使得我轻而易举地从半圆形铁带中将两脚抽|离出来。
黑夜已经降临,而白女巫和那个男人早就不知去向。我一离开椅子就摔在了地上,像是被硫酸腐蚀过的双手按在满布灰尘的地面,知觉在一点点清晰。我想,我身上其余地方的皮肤也不会比双手的好太多。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伴随着清越的铃铛清响。
“……我的主……”
“……你怎么会伤的这么严重……”
“……上帝保佑你……”
少女的脚踝上系着铃铛,洁白的裙摆随着步伐微微摆动之时,就能看到。
她将我半抱在怀里,少女的馨香与血液的甘美在吸引我。我庆幸这个时候的自己,没有任何攻击能力,从而爆发的本能被压制住,没有去伤害这个善良的、拯救了我的少女。
我在少女的小木屋里修养了整整三个月,养回了一头长发和全身的肌肤。少女叫做阿黛,也是一个女巫,拥有治愈和复生的能力。她曾不慎在人前暴露这样的能力,拯救了一个感染了瘟疫的小女孩,随之而来的命运便是被人察觉出身份,然后活活烧死。但是阿黛的能力就是复生啊,她将自己复活了,自此远离人群,在丛林深处独自居住着。她说遇见我是很恰巧的事情,她一直在寻找和她一样,拥有异能的人——
看来不管人也好,吸血鬼也好,女巫也好,离群而居都会感到独孤和寂寞。
她跟随着感觉来到了那间小屋前。当时已经入夜,除了躺在屋内被焚烧的奄奄一息的我,她没有见到任何人。阿黛救了我,即便吸血鬼的自愈能力极强,但是没有阿黛,我不可能这么快地恢复。
我坐在木屋前,伸出戴着皮质手套的手,接住初夏的阳光。看着阳光从指缝间落下,恍如隔世一样。吸血鬼见光即刻便死,而我,即便被伤的伤痕累累,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阿黛的木屋更不是那种遮风遮雨的水泥砖瓦屋,我养伤的时候,就看着雨天里,她拿着锅碗瓢盆去接漏下来的雨水,晴天的时候阳光透过木板照到我的身上,带着些微的刺痛感。
阳光没有拒绝我。
曾经我笃定吸血鬼不能见光,所以初拥之后我再没接触过阳光。这一次算是因祸得福吗?让我知道,所谓的天赋——普通人的感官,也包括了可以接触阳光,我的普通人的触觉。当然,我也必须要穿戴严密,长久地暴露在阳光下,依旧会伤害我的身体。
阿黛编了一个花环递给我,说:“你不要再晒太阳了。对你身体不好。”
“我喜欢阳光。”是的,即便曾经因之伤痕累累,但在知道不会有致命的伤害以后,穿戴严密地沐浴阳光就成了我的爱好。阿黛是知道我的身份的。在我露出獠牙咬断了一只丛林狼的脖子的时候。而这善良的姑娘依旧接纳了我——当时我才恢复了一半,皮肤坑坑洼洼,大部分地方是透明状态。这样的我,如果离开了阿黛的照拂,肯定必死无疑了。经过那次事情之后,阿黛给我准备的食物就换成了鲜血。这些鲜血来自五花八门的动物,但阿黛肯定只是取了一小碗的血,并在之后将动物们恢复。我不知道阿黛是如何做到的,复生的能力也让阿黛更为了解生命,*与灵魂,她怜悯一切生灵,所以从不杀生。一想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我做的,我深感感激的同时,也深深地怜惜着这个对孤独恐惧到极点的姑娘。
“我去了一趟城里。”阿黛继续说。
“你看起来有心事?”几个月的相处,阿黛颠覆了女巫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原本对白女巫,对所有女巫的滔天恨意都在相处的岁月里渐渐消失。当然,我也能从她细微的面部表情去推测她此刻的情绪。
“嗯。苏,我没有告诉你,两个月前我就找到了别的女巫们。只不过我不喜欢那里。”
我轻轻点头,我明白阿黛说的“那里”是女巫聚集的地方,想必女巫集团里有不少像是白女巫那样的人,所以阿黛不喜欢很正常。阿黛用手托着下巴,白色的裙摆在木头平台上散成一朵白色蔷薇。她说:“可是,很多女巫,像我这样的人,被残忍的杀害。苏,我们不曾做伤害别人的事情,只不过是天生多了特殊的力量——上天赐予这些力量的时候并没有问过我们的意愿,不是吗?”
“阿黛,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事实上,我遇见的女巫告诉我,至尊女巫在三个月前凭空消失了,而且新奥尔良城似乎出了一个很厉害的女巫猎人,大家乱成了一团。虽然互不相识,可我还是想去做些什么。”
听完阿黛的话,我震骇不已,而当时这震骇多少饱含了遗憾。
——白女巫,就这么死了?
而阿黛则直接和我说了她的打算。她要离开这里了,回到她的同伴当中去。不仅仅是因为归属感,也是因为物伤同类。其实,我本来也要告辞离开了。只是阿黛先开了口。我的身体已经痊愈,而且因祸得福,阳光不会对我造成太大的困扰。我和阿黛简单地交换了下日后的行程,就分道扬镳了。
即便知道今天一别,可能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了。但她走的毫不留恋,我也简单地收拾了下行李后,就踏上了回乡的路程。阿黛要和她的同类生活在一起,而我,也要在漫长的岁月中,等待与家人团聚的那一天。
原本的我,是打算在报复完白女巫之后再踏上回乡的路的。或许还是和计划里一样,和莱斯特一起离开。
可现在,我改变了主意。那是我一个人的家乡,和莱斯特无关。
他那样的人,随性而追求一切新鲜刺激的东西。在我们无比漫长的岁月里,他迟早会厌恶我。只是时间而已。而我很清楚自己,我是一个一旦认真就变得固执的人,如果漫长的岁月里习惯了他的陪伴,等他有朝一日撇开我离去,我会无法面对独自一人的生活。
——曾经的我对他敬而远之,当他强行将我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我试图过逃离,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厌恶他啊。但后来,我却在点点滴滴的相处中,对他生出了依赖感。一起离开新奥尔良?一开始是我诓他的话,后来,我渐渐地就认真了。将他算入了我人生计划的一部分。
这样的依赖,不应该放任下去。
1790年的6月,我站在开往荷兰的游轮上,看着密西西河的码头渐渐变成一个黑点。我想起了很多人,但大部分都只剩下了零零碎碎的画面。
最后浮现在脑海中的依旧是莱斯特·德·莱昂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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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越了一个多世纪,躲过了许多的困难和险阻,终于在1920年,踏上了祖国的黄土地。一战的爆发是我返回祖国的最大险阻,即便逐渐有了汽车和飞机这些代步工具,也无法加快我的速度。在漫长的岁月里,我有时候躺在无人的旷野里,心里空荡荡一片,最后在记忆最深处挖掘到了家的温暖,便重新振作起来,睡意全无,然后在广袤的草地上奔跑,一直跑到朝阳升起,或阴雨绵绵。
我将身上的金子兑换,买了几套漂亮的旗袍。这个动荡的、各种文化碰撞的年代。我不爱那洋装,偏好这端庄的旗袍。我绾着发,簪着碧玉,穿着丁香色的旗袍,踩着镶水晶的高跟鞋。从西北一路往东南行去。
刚刚踏进文县那天,天气极好。赶路的时候我不穿那些漂亮的旗袍,而是换上舒适宽大的男装。我压低了帽檐,进入茶楼避一避正午的日头。茶楼内客人不多,只坐着一个穿着丝绸长袍的富家公子,他一面逗弄着鸟笼里的鹦鹉,一面还哼着几句——“祥云冉冉婆罗天……离却了种香国遍历大千。诸世界好一似轻烟过眼,一霎时来到了毕钵岩前……”
“……少爷,少爷!老爷让您赶紧家去!”
“你怎么来了?又出什么事了?”被打断兴致的公子哥显然很不耐烦。
“哎哟,我的少爷哟!今日徐大帅纳三姨太,说好了,举家同去庆贺的嘛!”
公子哥这才想起了什么也似,他立即站了起来,拿着鸟笼就和那仆从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我找到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小二依着我刚刚的吩咐端来了茶水点心。茶楼内立时就剩下了我一个客人,在得了我的打赏之后,小二便来了十二分的精神,他和我说:“姑娘是初来文县吧?”
我点点头。耳边响起了熟悉的语言,看到的也是熟悉的人。当我踏上祖国的那一刻,我的心就沉淀了下来。若不是盘缠将罄,我或许会一路游山玩水地回广东。不知道是近乡情怯,还是因为对于现在的亲人而言,我不过是个陌生人,总之我心里很忐忑。而说是游山玩水,这样的年代,充斥着狼烟和烽火,又哪里有净土供你游玩?
总之,我不排斥有人和我交谈。小二说那个徐大帅是管辖文县的军统大帅,今日新纳了个十八岁的新姨太,不是从偏门抬进去,却是大吹大擂,大红轿子喜喜庆庆地抬进去。许是见我听的认真,他又压低了声音与我说:“小的听说那徐大帅新近挖了个前朝的墓,不知是哪户高官显贵的,真金白银足足放了几大箱。还有一尊金灿灿的佛像,好几斤重呢!”
盛世古董乱世金,动荡的年代里,军队以盗墓维生倒也不是奇事。我静静地听完,在茶楼坐了个把时辰,然后才起身离开。在出城前,我经过了一座大宅子。门外的两尊大石狮子系着大红绸花,红毯从屋外一直绵延到府内。朱红色的大门上方,悬着“大帅府”三个鎏金字。看这宅子的规格,不知曾经是那个皇亲的府邸,如今却被那个徐大帅霸占了。当然,这不是令我驻足的原因。
那即便喜庆也无法掩盖住的熟悉的气息。纵然现在的我看不见它们,却能和莱斯特一样,感受到它们。我踌躇地站着,考虑要不要学一学神棍赚一些银子,但一来这是人家的大喜之日,二来我还从未做过这个的事情……
耳边响起了马车声,以及行人的窃窃私语。
“……洋鬼子……”
“洋鬼子怎么来咱们文县了……”
我循声看去,只见久违的人穿戴着西装,踏着锃亮的皮鞋,两手插在西装裤的袋子中,斜斜地靠着一辆华丽的马车,用那双阳光下泛紫变蓝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在那陌生又熟悉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而这时,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姑娘也是来吃流水宴的吧?赶紧进来……”
正文 第31章 猛鬼食人胎(中)
此刻已是下午,许多人吃过了宴席离开,一时大门处人来人往,进进出出。那个和我说话的男子穿着一身皂衣,手中提着装满了菜蔬的篮子,看上去倒像是府里的厨子。对上我,他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腼腆地一笑,说:“姑娘快进去吧。”
“……谢谢你。”
男子回了我一个灿烂的笑,然后提着篮子绕到大帅府的侧面,从后门进去。
我重新将目光转移到莱斯特的身上,此刻他脸上已经没了笑意,双唇更是紧紧地抿着,显示它们的主人此刻心情尤其地不好。原本在边上好奇地看着他的人也都远远地避开了。我立在原地犹豫着,心里百味陈杂。但是莱斯特默然地站了片刻就转身上了那辆马车。车夫调了个头,背道而驰。
“……莱……”
真是的。这算是怎么回事?我看了一眼大帅府,对于流水宴不敢兴趣,现在也没考虑抓鬼不抓鬼了。从一开始的怔怔然到后来的惊喜,再到此刻的郁闷,莱斯特真是太能让我情绪波动了。一股子无名的火气就从心里蹿起,我索性朝着相悖的方向走去——嗯,他不想见我,我也不想见他呢。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关我什么事情?
走不了几步,忽然腰间一暖,竟是被人活生生地拦腰抱了起来!一声惊呼还来不及出口,我便被压在了一个冰冷的胸膛。他用优柔的法语问我:“别来无恙,亲爱的小灰兔?”说完,他动作极为粗鲁地将我塞进了车厢内,如果我不是吸血鬼,估计骨头架子都给这厮拆了!就连外头的车夫察觉到了动静,都十分担忧地问我:“姑娘,你没事吧?”
我还没开口,莱斯特已经用流利的中文对他说:“先生,麻烦你继续赶车。”
……
洋鬼子会说中文,估计车夫也是郁闷。我赶紧说:“老乡,这是我朋友,我没事。”
车夫叹了一口气,不再多问。
车厢内,我和莱斯特安静地对视着,气氛实在有些诡异。
“莱斯特,你为什么……来这里?”
“呵,反正不是为了你。”莱斯特挑了挑眉头,“回了家乡,更加如鱼得水了吧?”
他阴阳怪气的话让我侧过头去没有理会。嗯,虽然一百多年没见了,他倒是一点变化都没有。我没有接话,莱斯特也就没说下去。马车很快来到了一座小洋房前,莱斯特付过车费后,也没招呼我,径直就入了小洋房。我被撇在原地,呆愣地看着那扇打开后就没关上的门。
“姑娘,我瞧着你也像是好人家的姑娘,何苦跟着这样的洋鬼子哩?!”
我对车夫笑笑没有说话,然后快步走进那二层楼高,漆的雪白的小洋房。
一踏入,我就听到了那古典的爵士乐,而莱斯特坐在沙发上,整个房间只点着十余根蜡烛,一瞬间我又仿佛回到了那个古老而奢华的旧世纪,就好像不久前才和莱斯特一起陪着老先生。他弹着钢琴,我念着书。岁月没有在我们的*上留下任何的痕迹,但我的心内深处却有了许多改变。一百多年来,我看尽了时代的变迁,经过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国家,遇见过各种语言、肤色的形形色|色的人,但我不曾为任何城市或者任何人驻足。我虽然目标明确,不曾动摇过返回故土的决心,但我知道这一百多年来,当我在平原丘陵之间穿梭,在白昼黑夜之间来回,内心深处是空白的一片。
当你知道你的生命是永恒的,一切都会像是停止了一般。世间万物的沉浮变迁,在你的眼中仿佛沧海一粟,你冷眼看着,将自己隔离于世界之外,同时也被世界所隔离。
我也曾在意大利遇见过吸血鬼,他们年轻的容貌俊美无俦,言行谈吐无不优雅。我在他们的招待下停留过几个月,之后要离开的时候,却遭受到了他们的阻拦。于是在意大利我耽误整整三十年功夫。他们怎么会知道,无论是那美丽的外表,或是优雅的言行,他们都无法和天生俊美尊贵的莱斯特相比。我既然当初能撇下莱斯特独自离开,又怎么会再为别人停留?
我渴望一个同行的伙伴。但奇怪的是,对于当年独自一人离开的决心,我至今也没有后悔过。而如今,当莱斯特生动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世界里,我的心又仿佛一下子充实起来。我将大门关上,走到他的身边坐下。
“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过的这么落魄吗?”莱斯特一把扯下我的帽子,一头黑发就披散了下来。他嘲讽地说:“二楼有浴室。我想,那些东西你都会用吧?”
我出生的时代远比现在久远,答案自然是肯定的。但是,莱斯特似乎心情很不好。对于我的一切,他以恶劣的态度对待着。我犹豫着站了起来,然后对他说:“……莱斯特,不辞而别是我不好。我和你道歉。我只是不想勉强你离开,去你不喜欢的地方。而且,我相信即便我离开了,你也会过的很好,会很快找到新的同伴。”
我从他手里抢回帽子,然后往屋外跑去。
“站住!”莱斯特在我身后厉声说,“当年,我站在码头亲眼看着你毫不犹豫地踏上那艘游轮。离开新奥尔良。”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轻的几不可闻。他脚步极轻地走近,然后在我身后抱住我。
当他的大手探进衣服,我下意识地就想推开他,只是他的力道一如既往的,不是我能挣脱的。所幸他停止了动作,只是静静地贴着我的胸口。半晌后,我听他问:“hum……这是什么?”
看着莱斯特从我衣领处扯出一条兰色的带子,我登时红了脸。我思索着既然穿旗袍自然要搭配肚兜,何况那些肚兜上古色古香的绣花都深得我心。哪里知道今日便宜了莱斯特耍流氓!我一手捧着胸口,一手抢回了肚兜的带子,说道:“我去二楼洗澡!”
难得看到莱斯特露出一些茫然的脸色,我偷偷瞄了他一眼,然后赶紧往二楼跑去。
不得不说莱斯特是个会享受的人。而能在文县这样不小却也不大的县城里搞到这样一套设施齐全的小洋房也是他的能耐。我换上了天青色的旗袍,披散的长发末梢还有一些湿意。小洋房内静谧而幽深。除了老旧的唱片机里还播放着爵士乐,整座小洋房里就剩下了我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发出的声音。
莱斯特也脱去了西装,穿着白衬衫,领口解开,露出大半个胸膛,显得十分随意。他依旧坐在那沙发前,只不过他的面前多了两只高脚酒杯,和一瓶打开的红酒。听到我的脚步声,他回眸看我。黑暗中,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像是蕴藏了两团冰冷的火焰,深邃的眸子微微一眯,仿佛喝醉了酒微醺的人。但我知道,那酒瓶里的只可能是鲜血而不是红酒。这样的眼神,逼的我站在了台阶上,进退不是。
“过来,小灰兔。”
已经很久很久没人这么称呼我了。我忽然有些恍惚,再长的距离也会缩短,我坐到他的身边,接过他递给我的那杯鲜血。
“我喜欢这个时代。音乐,和黑夜中的灯火。”他忽然看了我一眼,“对了,刚才那条带子到底是什么?”
我差点将含到嘴里的一口血喷出去,喷他一个狗血淋头。但我忍住了,并且十分正经地对他说:“莱斯特,这不是绅士应该问的问题。”
“哦……那我喜欢那条带子,还有你的着装。”
他也正经了起来,一脸欣赏地看着我。当然,我是不会被他的外表欺骗的。这个原本就狡猾的人,现在可是活了一百多年的吸血鬼。真是变得越来越狡猾了!要不是我了解他,肯定以为他是单纯地欣赏我的旗袍!
“莱斯特……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一个多小时前,我们还在为上个世纪的不愉快而闹别扭,但现在我却能心平气和地问莱斯特将来的打算——就算他说不是因为我才来的中国,但是,谁信呢?我信他来中国旅游?恰好和我出现在一个地方?其实想想,心里还是有些小窃喜……更何况,百年的孤寂之后,迎来熟悉的人,总是会在潜意识里想着和对方多说一会儿话,多走一段路吧。
“哦,你的那个老乡。”他学着我刚才对车夫用的词,用中文说出来,“徐大帅。他的家里麻烦不小。”
“你要插手这件事情?!”我惊诧不已,我从来不认为莱斯特是多管闲事的人。
莱斯特好整以暇地看着我:“嗯哼,我来文县几个月了,自然不会不认识他。”
“什么?几个月?!”我实在是坐不住了,这么说,他来中国真的不是因为我?嘛!刚刚自恋过头了!好丢脸啊!
“亲爱的小灰兔,我又不是你,总是在迷路。”莱斯特无奈地摇头。
“你……你跟着我多久了?”
莱斯特勾了勾唇没有说话。灰白色的眸子却安静地看着我,看的我头皮发麻。忽然的,他凑到我的嘴角轻轻地啄了一口:“把几天的路程走成一个世纪也是蛮好玩的。愚蠢的灰兔子,离开我的你,真是落魄的可以。”
……莱斯特,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不过,你能出现……我真的很开心。
正文 第32章 猛鬼食人胎(终)
我又问起莱斯特这一百多来年的事情,只是他缄口不语。只说了我的行踪是阿黛告诉他的。其实这一点,从一见到他,我就想到了。毕竟我的具体目的地只有阿黛知道。我开始怀念阿黛了呢……从见到莱斯特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怀念在新奥尔良邂逅过的人们。
又坐了一会儿,我就和莱斯特告辞了。
“莱斯特,明天见。明天白天见。”我有一百多年的时间去思考各种各样的人事,其中自然就包括了莱斯特。我想到我的黑暗天赋能被创造者——莱斯特共享,心里就满是快意。我们曾经相互扶持,虽然大多数时候都相处的不怎么愉快,但总算也是为了他做了些什么。
当然,因为他在这里,所以我会在文县多停留一段时间,至于将来他要去哪里,那就再说吧。另外,虽身为吸血鬼,但毕竟处在社会中,钱财还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得去一趟大帅府。我思忖这些的时候,莱斯特的眉头又紧紧地皱在了一起,他说:“你踏出这大门试试。”
额……别搞的我像是离家出走的坏孩子一样!我笑着解释:“我去住客栈。毕竟你还要继续住在这里,孤男寡女的影响不好。”
莱斯特就嘲讽地笑我,他说:“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虚伪这一套?哦,不,你一向很虚伪。你觉得我还会继续住在这里?真不懂还是假不懂?”说到这里,他难得地喜形于色,十分生气地转身离开:“你要走就走吧!该死的!”
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如果我住在这里,住他的,吃用他的,就像是被包养了一样。我们之间从来就不平等,一百多年是,现在还是。这样的认知让我很不好受。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特地在这里等我的?我怎么会不知道接下来的旅程将不仅仅是我一个人了?只是心里的真话又怎么说得出口?说的我多在意和他的关系一样……但我还是留了下来。在我没察觉到的时候,已经开始在意莱斯特的感受了。
晚上的时候,我将烘干的衣服拿出来熨平,莱斯特就站在一旁,靠着窗棂看着我。
他披着白色的睡袍,睡袍之下什么都没穿。我便一边熨衣服,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那松松垮垮的腰带,真怕他一不小心就散了。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只要看看他换洗的衣服就明白了!
莱斯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后来我忍无可忍就开始赶人,莱斯特大手一揽就将我圈在了怀里,牵引着我的手往他睡袍里面探去。我惊呼一声,心里却升起了一股子委屈,早知道我就不住在这里了!为什么我会有那种不平等的感觉,就是因为他总是这样,不顾我意愿!但凡他尊重我一些,都不会……
他忽然停下了动作,放开我的手,叫我:“灰兔子?”
“莱斯特,我不想。”原来我哭了吗?!真是的……莱斯特,你真讨厌。
“不想就不想,哭什么?!”他粗鲁地擦着我的脸,“哦,该死的,你今晚不是留下来了吗?!”
“……那是我的错了?”混蛋!我就知道不要留下来!
莱斯特指了指他那熨平的花边内|裤,说:“嗯……那你做这么亲密的事情?!”
“……额,顺手的……”刚刚不该分心的!刚刚不该满脑子花边内|裤的!我就没见男人穿过这么风骚的内|裤!当然,我看过的不多就是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和莱斯特斗嘴,最后都会说到别的地方去。总之,莱斯特也没再乱来,我们一起到院子里喝了冰冻起来的鲜血,说说鬼生,谈谈理想……那是不可能的,不过我和他还算有话题就是了。闲聊了一个多小时,莱斯特将我送到了房间,并在我请他出门前告诉我这房间是他的卧室——哦,重点是整座房子里就这么一间可以睡觉的卧室!
“莱斯特,你对你的牙齿发誓,你不是故意的!”
他轻咳一声,拼命憋着笑,最后被我赶去了楼下的沙发度过漫漫长夜。回屋后,卧室的门一关,我就靠在了上面。我知道莱斯特今天做出了多少妥协,那拼命掩饰的小心翼翼,我都能感觉到。原来一百多年分开的岁月,也改变了他?
这一晚我睡的很是安稳,第二天的时候,被门铃声吵醒已经是早上十点。
起床穿衣洗漱,然后我兴致颇高地去找莱斯特。走下楼的时候,我就看到了按门铃的不速之客。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穿着军装,关着脑袋,留着黑色的胡渣子。我原本要打招呼的手僵在半空中,因为这人看我的眼神,真是太讨厌了!莱斯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挡在他的面前:“我会尽早通知你的。”
他下了逐客令,不过这人却不识好歹:“那个,德先生……这位是?”
他探着脑袋,企图越过莱斯特看我。只可惜,莱斯特挡的很严实,就是不让他瞧见。
“我的伴侣。”莱斯特彬彬有礼地说,“我送送徐大帅吧。”
“不、不用!您忙,你们洋鬼子……咳咳,我是说,你们西洋人都把马子叫伴侣啊,不错不错!下次我也那么叫!哈哈哈……您别送了!拜拜,拜拜!”
听那个徐大帅说的别扭,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于是走到大门口的徐大帅还回过头来对我灿烂一笑。阳光照在他那发亮的光头上,搭配这样的笑容真是太搞笑了!徐大帅还说:“那个伴侣再见!再见!”
莱斯特走上前,笑着将门“碰”的一声关上。
我笑够了,就问他:“他就是徐大帅吗?”
“嗯。”
“他叫你德先生!”再想到徐大帅之前对莱斯特的称呼,我又笑了起来。莱斯特勾着唇,说:“他很风趣吗?昨天刚刚娶了第三个小老婆。”
我收敛了笑意,对着他做了一个鬼脸。然后朝厨房走去:“……你等会儿陪我去买双拖鞋吧,你的鞋子也太大了……咦,‘红酒’喝完了吗?冰箱里没有……”
我的话还没说完,莱斯特就到了我身边——这吓死鬼的速度!我几乎一回头就撞上了他的脑袋!然后他打开冷藏柜的下层,拿出一瓶密封的“红酒”,眼神依旧黏在我的身上。我道了一声谢,然后跟着他往客厅走去。莱斯特取过杯子,然后满上。我问他:“说起来,再买拖鞋我就没什么钱了。你认识那个徐大帅真是太好了,我昨天经过大帅府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他家里的不对劲,你也有感觉到吧?我猜他过不了多久就会家宅不宁的,你看,你介绍我去大帅府里抓鬼好吗?拿到酬劳我们一九分,你一我九。”
他轻笑一声,用中文说:“洋鬼子的中国马子去抓鬼?”
“什么马子?!好的不学学坏的!”我瞪他,心里倒是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徐大帅肯定误会了我和莱斯特的关系,这样一来,我再去装神弄鬼,不就大打折扣了吗?!我懊恼不已:“莱斯特,都怪你!算了……总会有别的人家闹鬼……”
“尊贵的血族竟要沦落到以此为生。灰兔子,我真想掐死你。”
“额……难道我要去偷去抢?”我以前因为路费短缺而被迫停留在某个地方,就会去给人家抓抓鬼,得到酬劳后继续赶路。不过能得到酬劳的机会特别少。很多人都不愿意相信我。更别提每个地方的风俗不一样,总之特别麻烦。回国后这种情况就好多了,语言文化都能沟通。说起来呢,莱斯特……我问他:“那你为什么会认识徐大帅的?”
“hum……说来话长了,不过,你没必要去插手他的事情了。”莱斯特用纯白的帕子擦了擦嘴巴,“因为那些怪物是他从墓穴里搬回去的。而那个墓也恰恰好是我指给他的。”
“……什么?还那些?!”我大吃一惊,实在没想到里面还有这样的曲折。刚才看徐大帅的态度,他大概还将莱斯特当成聚宝盆了!该死的!我站了起来就要去换鞋子出门,莱斯特冷哼说:“我说过不用管他的事情。”
“莱斯特,我知道你不会莫名其妙地去害他。但是他是文县的大帅。”我转身看他,“就算他伤天害理,但大帅出事,文县也会波及。别说这个,大帅府的所有人都是我的同胞,文县的百姓都是我的同胞。如果怪物跑出来,杀害的肯定不止徐大帅。我不能让他们伤害我的同胞。莱斯特,你不该在这个年代来到中国,我的同胞们在这个年代正饱受痛苦。你应该不会不明白这些痛苦来自何处。他叫你洋鬼子,在心里说了不好听的话,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你教训教训他就可以了,但不要连累别的无辜百姓。”
听了我的话,莱斯特哈哈大笑起来,他说:“同胞?灰兔子……他们只是人类而已。”
“莱斯特,曾经的我们也是人类。”我看着他,“既然我在这个年代回来了。就算我无法改变历史,也要尽自己的能力,让我能顾及到的同胞少受一些苦!你不会明白,即便是从历史书上看到自己的国家割地赔款,看到自己的同胞惨死在屠刀下,也会感到无尽的耻辱和愤慨!更何况,我来到了这个年代,亲眼看到,亲身经历……”
“我明白。”莱斯特忽然打断我的话,他皱着眉头,走到我的身边,然后亲了亲我的额头,“小灰兔子,我从来没告诉过你,我所有的亲人,除了我的父母,全部在大革命中受难……”
“对不起。”我一下子扑到了他的怀里,紧紧抱着他。
“hum……够了够了,你不是要去买拖鞋吗?女人真是麻烦……变成血族也改变不了吗?”莱斯特扶额叹气,“买完拖鞋还要去大帅府,哦,亲爱的,你确定你还要磨蹭下去?”
我心中大喜,从他怀里出来的时候,踮着脚狠狠地亲了一口他的下巴,然后朝楼上跑去:“……等等我,我换个衣服!”
等我们从市集回来,莱斯特就让我先回了家。我心想,徐大帅看我的眼神的确很不好,能不去就不去,少惹麻烦嘛。而且既然之前是莱斯特将墓穴的位置告诉徐大帅的,那么,由他出面去解决是再好不过了。也就是两个小时,莱斯特就回家了,只不过手里多了一个大箱子。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我好奇地将箱子打开,只见里面放着一尊大佛,还有五个小巧的瓷盅。我伸手摸了摸那金佛,说,“喔!这就是那开了光的金佛啊!看来是它一直在镇压这五个小东西。你居然知道连这个东西一起带回来……听说这金佛好几斤重呢,徐大帅怎么就舍得给你了?”
莱斯特扯了扯黑色领带,只说:“ell,他当然不舍得。我自己拿的。”
我正想说什么,那小瓷盅里的东西说话了:“尔等并非活人,缘何要助那凡人为难我们?”
“真烦人!”莱斯特翻了个白眼,“他们一路上都在讨论!五张嘴巴!”
我憋着笑,心想有时候能听到心声,也是挺可怜的。不过如果不是莱斯特自己要听,也不会什么都听见。对于未知的东西,莱斯特肯定也是下了很大的戒心。现在,这五只怪物什么秘密都被莱斯特知道了……忽然,莱斯特对着那箱子用中文说了一句:“闭嘴!统统闭嘴!”
其中一只怪物就叫道:“该!这狡诈蛮夷竟通我等语言!”
“亦通读心之术!”
……
“你们真的好吵……”我打开了一只瓷盅,看里面绿糊糊的玩意,捏着鼻子,说,“啊,好臭,而且还特别丑……那个徐大帅怎么就把你们都弄回家了?就算摆古董也要捯饬捯饬啊!居然没扔掉你们……而且尼玛还不是古董呢……”
五只怪物听我这么说,大声嚷嚷:“尔区区小辈,竟敢出言不逊……”
然后就被我一把关了盒子。我学着莱斯特的样子揉了揉脑袋,心想这五只真是够烦的。
等莱斯特洗完澡后,我特地找他道了谢。他大大咧咧地半靠在大床上,说:“真是没有诚意,亲爱的小灰兔。”
“本来就是你惹的祸!说起来,徐大帅有给你报酬吧?”今天去了市集,我们买了一套新的寝具。之前莱斯特去大帅府里,我就在家里给他布置房间。我走到床边,笑眯眯地俯着上半身看他。莱斯特索性将两手枕在脑后,对我说:“嗯哼,不错的报酬……你一我九?”
额,竟然拿我的话搪塞我!不过,我还是认真地摇了摇头,说:“不了。我又没出什么力。”
莱斯特勾唇一笑,一把将我按到床上,然后自己起身:“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来。”
额……
我摸着柔软的床单,心里觉得怪怪的。但他很快就回来了,并且将一大袋大洋扔到了床上!我愣了片刻,很快明白他的用意,有些愤怒地道:“莱斯特!你居然特意炫耀!”
“嗯……你怎么会没有功劳呢?如果不是你指点,我也不知道可以这么赚钱……”他凑到我身边,“你不数数吗?”
我看着银光灿灿的一堆大洋,笑道:“也好!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大洋!”
我索性也不起来,就半趴在床上,打开那袋口数起来。数到一半的时候,我发觉莱斯特落在我肩膀上的手慢慢摩挲着,而这平时让我很别扭的举动竟让我面红耳赤,我咽了咽喉咙,看着莱斯特:“……你干嘛?我都忘记数到哪里了……”
“……嗯?”莱斯特凑到我的耳边,伸出舌头舔着我的耳廓,“……我陪你到床上数怎么样?”
正文 第33章 少年汉尼拔(一)
我是被饿醒的,莱斯特正侧卧在我身边,颇遗憾地看着我落在我颈项上的吻痕迅速消失。
阳光从玻璃窗子照进来,透过白色的床幔,影影绰绰地落在我的身上、脸上,我拿手挡着,也为挡去所有的尴尬。我不敢去看莱斯特那双泛着蓝光的眼眸,那双像是盛了一个晴天的眼睛。就是这双眼睛,昨夜饱含欲|望,如同真正意义上的野兽,而我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模样——那是从未有过的可怕的模样。清醒后的我更是觉得那双颊泛红,两眼迷离,檀口微张的人很陌生。
莱斯特忽然拿起被子,将阳光挡去,与我一同埋在被窝中。他看着我说:“早安,我亲爱的小灰兔。”
“……呵呵……早……”我稍稍侧过脸,不去看他布满金色毛发的胸膛。
我想,一定是我昨天吃饭或者睡觉的方式不对……不过,那种滔天的快感却也在我的脑海里烙下了深刻的印象。啊!该死的,连今天起床的方式都不对了!难道是因为莱斯特放在冰柜里的“红酒”坏掉了?莱斯特放开被子,任它紧紧裹在我们的身上和脸上,反正这不会影响不需要呼吸的我们。紧接着,他托住我的后脑勺,在狭小的空间里轻轻地吻了吻我的嘴角:“你应该说‘早安,亲爱的’。”
……
在我红着脸差点将他踢下床的时候,他适时地收敛了。只是那嚣张的笑容却一直挂在嘴角。而我也陷入了奇怪的状态里,想到自己最无防备,最真实的一面都被他看去了,总觉得无法释怀。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只要一对上莱斯特的眼睛我就会手足无措,但凡看到他赤|裸的胸口或者手脚,都会觉得面红耳赤。
大约是五天之后,莱斯特又暗示我,我装着不知道,心里却有些期待。而他就和上次一样,莫名其妙地就说出去一会。我心里疑惑,便悄悄地跟上去,也是这时,我听到了他和那五只瓷盅的对话。却原来那五只瓷盅中所住的是五只魔胎,他们附在孕妇的身上,以人类或者动物的脑汁为食,如果身边恰好没有孕妇,但凡有男女在,他们就能使男女欢好,迅速受孕……这该死的!这简直像是给人下春|药!
我怒气冲冲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抓着那助纣为虐的魔胎,狠狠地各自摇晃了一百下!在魔胎的鬼哭狼嚎声中,莱斯特一脸无辜地看着我:“hum……我只是想让你更舒服一些。我保证等你适应了以后,愿意每天和我一起的时候,我就不用这丑陋的小家伙。”
“……莱斯特!这是重点吗?”
“嗯哼……那什么是重点?我一向为自己的资本骄傲。”
……
虽然莱斯特满口混话,但接下来的几天却表现出了小心翼翼的体贴模样。
我初来文县的时候,孤身一人,带着一个小包袱。现在离开文县的时候,却带着莱斯特和五只还没想好如何处理的魔胎。
和莱斯特一起出没是很引人注目的事情,而恰恰好,这个年代的同胞们并不喜欢他这种人高马大,白皮肤金发异瞳的洋鬼子,但“洋鬼子们”却是对莱斯特充满好奇的。我们在前往广东的途中遇见了马克西姆,一个英俊年轻的法国男人。他和莱斯特很快建立起了“友好”的关系,并且诚意地邀请我们去上海,他说上海的繁华与奢靡,声称如果我们愿意去上海,甚至可以住在他的家里。他在租界有一座华美的别墅。莱斯特似乎对上海滩的繁荣颇有兴趣,而我想到随身携带的魔胎,也就同意改道,先去往上海。
莱斯特对于新鲜事物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个马克西姆就像是曾经的路易、曾经的音乐家……都是莱斯特感兴趣的猎物。在一口咬断猎物的脖子前,莱斯特这个出色的猎人会好好地戏弄他们。不知道是不是受到环境的影响,我对马克西姆没有丝毫的好感——对于从前的那个音乐家,包括莱斯特其余的猎物,我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同情,甚至产生共鸣。但对于马克西姆就没有……
莱斯特很快爱上了纸醉金迷的上海,他流连在大上海的歌舞厅里,在上海美丽的夜色中忘返。五光十色的霓虹,歌姬优美的歌声都是他的最爱。金色的头发抹上发胶,一丝不苟地梳向脑后,那深邃迷人的五官在夜间的灯光下更显英俊迷人。他就像是飞鸟到了天空,池鱼到了湖泊江流,总之……他爱极了二十年代的上海。而我在他追逐一件又一件新鲜事物的时候,结识了一个日本人。
我附和他的爱好,渐渐成为他的“知己”。因为我知道这个明面上是到中国经商的日本商人,其实是日本的间谍。他同样对我很感兴趣,甚至因为我是一个女人,逐渐放松了心防。在他坐上商船离开中国的那天,我将五只魔胎作为告别的礼物送给了他。
他彬彬有礼地和我告别,说:“苏小姐,你送给我的礼物我会好好珍重的。我还会回来的。”
“一帆风顺。”我当然知道你还想来,不仅仅是你,还有你的那些狼子野心的同胞们。我看着他的船只离开,然后消失在海面上,风平浪静地朝日本驶去。莱斯特阴测测地看着船只离开的方向:“灰兔子,你不觉得自己小题大做了吗?”
“你别想将那五个小东西留下来!”我轻轻瞪他,“我的目的不是他。魔胎去了日本国土上才有更大的作用。”
莱斯特依旧颇为惋惜地看着海平面:“即便没有那些小家伙们,我们依旧可以很愉快的……你真的不要试试吗?”
自从知道他利用魔胎的事情后,我就再没和他同房过。仔细一想,我们逗留在上海也有五年了……我笑着说:“才五年而已。德·莱昂科特先生。”
他立即听出了我的弦外之音,咬牙切齿地看着我。
……
我不知道魔胎在日本做了些什么,总之该来的始终没有避免掉。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我曾经在回乡的路上见识过一战,当时的我便是想多救一个普通百姓是一个,可结果却依旧是杯水车薪。如今同样的问题再度上演,而这些普通百姓变成了我的同胞,甚至是我的亲人——曾太公顾新伦。当年我离开了上海就直奔广东,也算是和曾太公一家做了几年的邻居,可曾太公是瞒着家人去参军的,更何况是“邻居”的我。而且,曾太婆伊娃明显地察觉到了我和莱斯特的不对劲,至尊女巫的能力岂是能小觑的?所以她一直防备着我们,同样不会将曾太公的去向告知我。
我在十二月初打探到曾太公所在的部队,找到他已是在12号的南京。当时主动请缨留守南京的主将唐生智下令突围撤退,曾太公就是在突围的时候中枪身亡……我看到的就算他刚刚倒下的模样……在枪林弹雨中,在累累尸骨上。
我将他的尸首带离战场,只是他自始至终都没再和我说一句话。他当时才三十出头,也就和莱斯特差不多的年纪,但那正当繁华的年纪里,他却再也睁不开眼了。再也无法见到自己的妻子和孤女。可是要知道,在这个战场上,不仅仅只有曾太公一人,倒在他身边的,那一张张陌生的脸都属于大好年纪的男儿,他们都有父母,有妻儿,但是从此,就要抛下他们了……
我抱着曾太公的尸体呆呆地坐了一个晚上,曾经我以为自己会改变某些人的命运,但现在才发现其实在茫茫天地之间,吸血鬼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我不会阻止曾太公去参军,也无法改变他的命运。哪怕我早到一步就能改变的……可也就是那一步……我无论如何也早不了。
莱斯特站在我身边,好像要说什么安慰的话,但却只是动了动双唇,最后暴躁地离开。
在我沉浸在曾太公遇难的痛苦之中时,步入1937年12月13号的南京满目疮痍,大部分的武装力量全部撤退之后,剩下的就是手无寸铁的千千万万老百姓以及负隅顽抗的部分军警。我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下,我问同样面色凝重的莱斯特:“……今天几号了?”
“13号。”莱斯特皱着眉头,将我扶起来。
我一把推开了他,甚至没顾及曾太公的尸首,就往南京城里冲去。可是你知道我当时有多么绝望吗?我护的了一个,却护不了第二个……而一旦我对付那些日本兵们,荷弹的枪口便会对准我的同胞!我空有自以为是的能力,与先知的优势,却无法去阻挡这一切……我看着同胞死在枪口刀剑下,看着同胞受尽屈辱……看着1937年年末的南京染成鲜血……我甚至还知道在抗战胜利后,可耻的日本政客还不断地否定这段历史,更改教科书,将战争犯供奉于靖国神社受人间香火!我不知道吃了多少颗子弹,最后的记忆便是莱斯特一把敲晕了陷入痛苦与疯狂中的我。
我再醒来,是躺在一间欧式风格的房间里。
莱斯特坐在我的床前,皱着眉头看着我,目光带着怜悯与叹息。
“……这是哪里?”
“立陶宛。”
我艰涩地问他:“今天几号了?”
莱斯特动了动唇。我在他回答之前扑到了他的怀里,痛哭起来。
对不起,我很冲动,我非常情绪化……即便做了一次次的心理暗示,在亲身经历过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我依旧做不到冷静,做不到……莱斯特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紧紧抿着的唇角带着莫名的坚毅之色。
在我痛苦地沉睡了六年之后,我才知道莱斯特将我带到了1943年的立陶宛。他买下了一座庄园,与庄园遥遥相望的是立陶宛莱克特侯爵的城堡。莱斯特将曾太公的骨灰交给我,告诉我:“墨,我们不应该插手人间的恩怨。痛苦,会毁灭我们的。”
正文 第34章 少年汉尼拔(二)
痛苦?是啊,吸血鬼也是有喜怒哀乐的,永恒的寿数使我们对于这些情绪感受的更为深刻。身而为人的时候,毕竟年寿有限,所以一辈子经历很多的人事,该舍弃的就强迫自己毫不犹豫地舍弃。而在当时间没有意义,那些无法舍弃的只能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发酵。日渐一日,就习惯了细腻的感情。
但就如莱斯特所言,除了阳光,除了死物的血液,负面的情绪也会导致我们的毁灭。或永远地沉睡,或者自杀式的死亡。一想到沉睡了这么多年,我心中就感到一阵恐惧。如果这一沉睡就是几百年,就是几十年,那也是我无法承受的。我所守候的,所期盼的,不就是在未来和家人团聚吗?我能想象我莫名其妙地失踪,将会给父母带来多大的打击。所以啊,上天给我机会,我就不能错过。
我看着坐在床缘的莱斯特,看着灯光下他那齐整地梳向脑后的金发,看着他长长眼睫覆盖下的大眼睛,以及那嘴角微微抿着,稍显宽大的双唇,我的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了一下,想到文县的重逢,想到这几年的不离不弃——“珍惜眼前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在穿越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不够珍惜和家人相处的时光。于是我拼命地追逐、等待。可是,恰恰是这许多年,我又犯了同样的错误……我忽略了眼前的人,不论他给予我的是什么,友情?爱情?都被我忽略了。
“莱斯特……”我伸手碰了碰他的双唇,看着他略略往后缩了缩,“谢谢你。”
他忽然挑眉,然后迅速地将我还未收回来的食指含到嘴里,湿滑的舌头在我的手指上打着转,那尖锐的獠牙在指面上细细地摩挲着。他握住我的手腕,越凑越近,直到整个人坐到床上,方伸出手搂住我:“嗯哼……灰兔子……你饿了吗?”
他的暗示很明显,还不忘顶在我的小腹处摩挲。我赶紧收回了手,心想这厮又误会了!我现在可没那个心思,我是真的饿了!将手指上的口水全部擦到他的衣服上,我轻哼道:“脏死了。莱斯特,你真讨厌。”
他哈哈笑起来,眼底带着些欲|望,更多的是却是欢喜。他的欢喜那么明显,我甚至能想象到面对死气沉沉的我,他该多么无奈与难过。在床上喝了一些鲜血后,他将我抱去浴室洗澡,后来洗着洗着就洗回了床上。不过这一次我却没有再排斥他,我回应着他的热情的同时,身心也受到了洗礼。
第二天,我们收到了莱克特家的邀请函。原来在我沉眠的这许多年,莱斯特和莱克特侯爵成了好友。就凭莱斯特的见识和他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能和莱克特侯爵成为好友,我一点都不奇怪。他饶有兴致地用眉笔给我画眉,一面和我说:“我的母亲和那位莱克特侯爵夫人一样,都出身意大利的贵族。”
“……嗯。”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很久以前我就猜测莱斯特是法国的某个贵族,之前莱斯特提起过他的家人在法国大革命中受难,所以,他肯定就是旧时代的法国贵族。那定然是他不愿再提的过往,所以他不说,我也不问。如今他忽然提起他的母亲,我便想到了德·莱昂科特老先生。多半,他的母亲比老先生过世的还要早。
“或许你们以后会见面。”莱斯特放下眉笔,“嗯,漂亮极了。”
我却是听的一愣,问道:“以后会见面?”
莱斯特凝视着我,略略地和我说了他的母亲加百列的事情。我这才知道,原来在德·莱昂科特夫人病重之时,莱斯特将她转化了!他在我的额前落下一个吻:“穿那件鹅黄色的旗袍怎么样?”
“嗯。好。”我将德·莱昂科特夫人的事情放在一边,起身去换衣服,却见莱斯特站在原地,笑着看我。我忽然有些尴尬,上前将他推出去:“我要换衣服,快出去。”
“真是羞涩的小灰兔子!”莱斯特无奈地摊开双手,“……我只是看看你怎么穿旗袍。”
谁信啊!他都不知道脱过我多少回旗袍了,还能不知道怎么穿?!我坚决不让他留在房内是个明确的选择,否则我不知道能不能及时赶上莱克特家的宴会。
十月的立陶宛已经十分寒冷,我在旗袍外还罩了一件貂皮披肩。我挽着穿着笔挺的西装,系着黑色领带的莱斯特出现在莱克特堡的时候,侯爵夫人热情地招待了我们,并且对我说:“之前总是听德·莱昂科特先生提起夫人你。今天终于有缘能见上一面,不知道德·莱昂科特夫人的身体怎么样了?”
我被侯爵夫人的“德·莱昂科特夫人”的称呼惊呆了,反而让她误会我还没好全。她怜惜地拍拍我的手,然后对莱斯特说:“德·莱昂科特先生,你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你的妻子的。”她又对我说,“哦,你还没见过我的孩子吧?汉尼拔和米莎一定很乐意见到你。”
“那就麻烦侯爵夫人照顾邦妮了。”莱斯特以旧时代贵族的礼仪向侯爵夫人致谢,侯爵夫人立即回了一礼,然后笑道:“你们夫妻真是恩爱呢。”
我略略红着脸,看莱斯特心安理得地受了,只得暂时压下几乎脱口而出的话。
和莱斯特在一起那么久,对于他们的礼仪我也是耳濡目染,和他们做了同样的礼仪之后才与侯爵夫人一起离开。因为听出侯爵夫人的意大利口音,我索性就用意大利语和她交谈。当然这得感谢曾经在意大利逗留的三十年,那段时间里,我学会了意大利语,并能流利地和人交流。侯爵夫人很惊喜,她说:“邦妮,我也可以这么叫你吗?这应该是德·莱昂科特先生对妻子的爱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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