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人治社会
第二天一早,黄县尉果然亲自送上了一份厚礼,左右不过黄白之物,但是比起前一天晚上是勋所收到的那口竹箱,价值就还不到三成。是勋心说果然愈有钱便愈吝啬,事情本来就是因你而起的,你丫转眼就能霸占宁家万贯的家私,结果礼物竟然还没有县令和县丞送得重。他喵的老子若不办你,那真是天理不容啊!
他叫上黄县尉直入正堂,又派人去召耿县令和屠县丞过来,说关于宁可一案,自己还有话要说。等到三人齐集了,是勋命把宁可押将过来,跪在阶前,然后手捧着判卷,装模作样沉吟半晌,突然淡淡一笑,转过头去对屠县丞说:“此案恐怕判得不公。”
屠县丞大吃一惊,心说我们礼物都已经奉上了,你怎么还揪住这案子不放啊?他当然不能直接这般质问,只好拱拱手:“证据确凿,所谓借种生子一事,实乃乡民谣传,请长官万勿轻信。”
黄县尉也赶紧说:“是啊是啊,以子殴父,理当大辟。听闻前日已经滴血认亲,证明了那老王确实是宁可亲父,则宁可之罪弥天,绝不可宽恕啊。”
是勋瞥他一眼,心说废物!这话屠县丞能说,耿县令也能说,偏偏就你说不得。宁可好歹翻就翻了,对于一群小小的贪官,说办就办了,难道曹氏兄弟会打自己的回票吗?关键不在于证据充分不充分,而在于自己是否能让它显得充分,在于道理上是不是能够自圆其说。而且,这道理还不是摆给天下人瞧的,而只需要摆给曹氏兄弟瞧就行,他们说通过那就通过了——正是所谓的“长官意志”: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这一层想通以后,是勋立刻坐下来弹劾成阳县三名官吏贪赃枉法,贿赂上官,把自己的种种分析全都详细地列给曹德看,至于证据不证据的,那重要吗?写完了叫一名家奴拿着,顺便带上那口箱子,连夜出城,前往济阴郡治所定陶。他要是光派个家奴出城,肯定会使耿县令他们疑心,可要是再带上贿赂,对方就会以为是督邮着急把钱送回家里去哪。
等家奴出了门,是勋想了一想,又问卢洪:“宁可之案,固然可以说动曹济阴发回重审,也可如卿所言,命他捐财以赎死罪,但却难以即刻翻案。倘若他们趁此间隙,在狱中谋害了宁可,又如何处?”
卢洪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宁可死不死,真的这么重要吗?还是说……长官看上了他的家财?”
是勋冷笑着摇头:“我倒是不贪他的家财(其实他心里说,我贪得要命,但是这个节骨眼儿上,还真不方便拿),只是想到万一他死以后,那些家财都要落到贪官污吏手中,却实实的不甘心哪。弹劾在我,决断在曹济阴,倘若不判县令等人死罪或抄家,他们以印绶换得万贯家财,也算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卢洪沉吟少顷,回复道:“若以《汉律》而论,宁可确实难逃一死,除非……”
耿县令想这案子想到很晚,是勋和卢洪商量这个案子,也商量到很晚。第二天终于正式交锋,是勋就说案件的相关人证、物证,包括滴血认亲,那都没有问题,但就是最后结论不对,判案不公。耿县令他们就奇怪了,既然证据确凿,那宁可就该死罪啊,判得有什么不对了?
只见是勋面带微笑,胸有成竹地问道:“那宁可虽为隔壁老王之子,但自小即从宁彤,为宁彤认为己子,老王亦未曾前往索要过,是吧?”
屠县丞说:“即便如此,亦无借种之事,亦非正式过继,故此老王实为宁可之父,宁可殴父是实……”
是勋微微点头,打断了他的话:“君之误判,正在于此。”说到这里,他缓缓地扫视在坐众人,一字一顿地说道:“有一段书,各位或者读过:‘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
耿县令听到这儿,心里不禁“咯噔”一下,心说要完!